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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104年度歲出保留作業

  • 資料來源:主計處

1.104會計年度即將終了,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歲出須轉入下年度繼續處理者,應依「花
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申請保留案件審核作業規定」辦理保留,相關規定請自本府全
球資訊服務網/縣府各局處首處/主計處/相關法令/歲計類法規十九下載。
2.104年度及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案件申請,請於105年1月31日前送本府審核(請使用本年新
表格填報,本府各處8份、所屬機關7份),申請表件明細如下: 
(1)歲出保留申請總表及明細表。(A3格式)
(2)以前年度歲出保留申請總表及明細表。(A3格式)
(3)歲出保留分配表及預算與計畫配合表。(A4格式)
(4)證明文件:除合約書請附正本1份,核閱後退還外,其他證明文件本府各處8份,所
屬機關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