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訂於本(111)年12月15日(星期四)假花蓮區漁會3樓中型會議室(花蓮縣花蓮市港濱37號)召開「花蓮縣111年度第二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志願服務聯繫會報」,請貴局、處務必派員參與,請查照。
說明:
-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5條之規定辦理。
- 為落實志願服務法,促使本府各推展志願服務之目的事業主官加強溝通聯繫,交換服務經驗,探討本縣志願服務發展之方向,特召開此聯繫會報。
- 本次聯繫會報採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uqqVVLppJBw4D1626),請貴局、處於111年12月2日前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