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其電子檔並登載於工程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採購手冊及範例>最有利標)。
修正重點:
包括配合工程會107年1月26日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8點,新增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均無法出席會議之作業程序(肆、五、〈十九〉)及評選委員得依規定支領審查費(肆、五、〈二十〉);刪除採固定價格給付者,宜於評選項目中增設「廠商承諾額外給付機關情形」之項目(肆、二、〈一〉、5);新增「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勞動派遣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附錄九(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及附錄十(機關採購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