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僱用機關: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 11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 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
三、僱用人數:正取 3名,候補 3 名(候補期間為 2 個月)。
四、工作內容:
(一)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 19 號。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七、薪資待遇:月薪約新台幣 3 萬 9,564 元。(280 薪點)
八、報名方式:
(一) 可由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線上報名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寄(送)達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 19 號人事室收。
(二)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錄用者公布本所網站並電話通知;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後須查驗明文件正本,如查明所檢附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除撤銷錄取資格外,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3─8872222 轉 160 羅小姐或161江先生。
九、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115 年 9月 11日止(報名截止日下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