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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持續強化施政作為 提升縣民福祉

花蓮縣政府持續提升縣民福祉和生活品質。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為標竿,致力推動花蓮永續發展,在花蓮縣長徐榛蔚重視下,全面提升施政作為,其中本縣花東基金補助計畫執行率達94.33%,獲得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獎金1億元, 111年度花蓮縣政府成果亮眼。

 

在111年度總決算,縣政府秉持著節流開支原則,不斷還債、減帳和繳息,優化財政紀律,使得歲入歲出能夠相抵,賸餘金額達到13億7,664萬餘元。另,在中央一般性補助款的考核結果中,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的成績都有所提升,顯示中央對縣府努力的肯定。

 

在花蓮縣審計室對111年度總決算的審核報告中,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審核意見。相關局處針對這些意見也進行了改善,例如,在整體歲出預算執行率情形,如民政處補助各鄉鎮市公所改善殯葬設施設備獎補助案以及部分活動和公共工程方面。縣府將督促並召開督導會議,持續監督補助計畫的執行情況,並將其納入下一年度的預算參考。

 

有關縣府部分業務計畫保留比率偏高,係因部分工程施作時有土地撥用、驗收程序、地方公所申請較晚等因素影響,但相關業務都已發包完成,縣府後續將依規定辦理驗收及付款等行政程序。

 

此外,針對無障礙設施改善基金和道路改善及交通管理的實現率部分,將加強對未改善無障礙設施的建築物進行裁罰,並加強工程的進度管控,以確保按計劃進行。

 

在原住民相關工程方面,配合中央的不定期工程補助核定,以開口契約方式進行,並追蹤列管各鄉鎮公所進度加快執行期程,以降低保留經費額度,並提升年度經費執行率。

 

另有關「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已辦理就地結算,並與工程營造廠商進入司法階段;餘設計監造之尾款,保證責任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將於近日辦理核銷申請。

 

原住民族傳統藝術豐羽計畫的部分,因都市計畫變更、換地、價購、土地撥用等程序,且受covid-19影響,辦理15次工程招標及5次預算書圖檢討,影響計畫進度,該計畫工程業已於111年4月29日開工,預定於113年2月26日完工,而截至112年7月7日止;原住民族山海劇場及加路蘭廣場的部分,因都市計畫變更、有償撥用等程序,且因covid-19影響計畫進度,已於111年5月25日開工,預定114年3月7日完工。

 

此外,為減少夜市廢棄物,規劃建置環保餐具清洗中心,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開始發包推動花蓮縣環保餐具清洗新及清查計畫,整合109至112年餐具調查結果及環保餐具推廣活動後估算清洗價格,規劃以餐具送洗包月計費及以量計價兩種模式並行,以東大門夜市內用攤商及有意願送洗之餐飲業者作為基數計算,攤提清洗中心營運成本後,以量計價餐具最低單價僅1~2.2元;包月收費依送洗餐具數量區分方案,最低自6,000元起,而目前調查餐飲業者數量約507家次,其中有表達願意送洗之家數有66家次,加上東大門夜市內用攤商數量59家次,共計有意願送洗家數為125家;依目前預估的餐具單價,已與外縣市送洗餐具價格相當,店家接受度理應較高,縣內如有其他餐飲業者加入送洗,逐年將依照新增店家的數量調整價格,以使清洗中心永續發展。

 

對於運用0206地震災害捐款修繕公有建物復興街55號,花蓮縣政府依據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法第36條定:「…七、學校廳舍及其附屬公共設施之復原重建。八、受災學生之就學及寄讀。…」摩校廳舍之重建及受災學生之就學均為災後復原重建一環,倘民間款並無指定用途,或僅泛稱用於0206 震災,則地方政府為應受災學生就學所需,而進行受災毁校園廳舍重建,當可認為「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之事項」。第37條規定:為實施災後復原重建,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下列事項,並鼓勵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公司、商業、有限合夥主動或協助辦理之第12項「住宅、公共建築物之復原重建、都市更新及地權處理。」

 

花蓮縣政府強調,111年度全力推動施政,以提升縣民的生活品質為首要目標。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為指引,將永續發展理念融入日常施政,並制定了十個施政面向,包括永續發展、產業發展、智慧城市、國土韌性、農業發展、健康城市、安全城市、教育扎根、文化觀光、建設發展等,逐步擘劃花蓮永續未來,以硬底子、軟實力、真功夫,讓花蓮朝著淨零碳排模範城市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