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名額:1人
四、工作地點:花蓮新創基地(花蓮市海岸路17號)。
五、工作內容:
(一)整合協調本府各機關推展青年發展之資源。
(二)建立本府產官學合作關係。
(三)本縣青年發展相關計畫及事業提案之審議。
(四)管理花蓮新創基地。
(五)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及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系統。
(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具汽、機車駕照者優先。
(五)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七、每月薪資:薪點為280薪點,每月約新台幣3萬4,916元整。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
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八、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歴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及相關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時
間前 掛號郵寄或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市海岸路17號(花蓮縣青年發展中心),並於信
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約用人員」。
九、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十、報名收件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6日(星期五)逾期者恕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十一、甄選面試:
(一)面試時間:110年8月10日。
(二)甄選面試地點: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花蓮市海岸路17號)。
十二、聯絡電話:03-8221316,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