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立體育場。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1名。
四、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五、資格條件:高中、高職(含)以上學校學歷。
六、工作項目內容:辦理體育場綜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
證明影本一式3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送)至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
「花蓮縣立體育場」,並註明應徵花蓮縣立體育場約用人員。
八、待 遇:薪點250。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 6 月 17 日下午4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
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連絡電話:03-8580809黃小姐)
十、甄選方式: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將擇優通知甄試。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
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一) 甄選面試地點:花蓮縣立體育場會議室。
(二) 甄選面試日期及時間:109年 6 月 19 日上午9時。
十一、錄取名單,由本場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