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公告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用社工員1名 |
| 一、職稱 |
約用社工人員 |
| 二、薪資標準 |
每月薪資新臺幣34,916元整。
(具社工師證照每月加給新台幣1,000元整) |
| 三、錄取人數 |
正取1名。 |
| 四、工作地點 |
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
| 五、報名期限 |
即日起至108年1月13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 六、資格條件 |
-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之應試資格,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社福相關經驗者為佳。
(三)無不良嗜好,國語及當地方言流利,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並具有社會工作熱忱及使命者。 |
| 七、工作內容 |
辦理身心障礙需求評估、個案管理等相關服務。 |
| 八、報名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社工師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6.自傳
於108年1月13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劉函昱收」。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約用社工」及連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4或348,社會福利科劉函昱。 |
| 九、甄試 |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
| 十、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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