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本(110)年7月15日修訂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請勞雇雙方遵循。 說明:勞動部前於110年7月7日修訂旨揭行政指引,本次主要修訂移工轉換雇主應辦理措施及增訂移工居家篩檢處置流程圖,請協助轉知所屬並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