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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花蓮縣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計畫」即日起公告實施並受理報名申請

  •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農業處

一、計畫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3月29日「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11年5月10日林保字第1111700917號函。
二、計畫緣起:為保全淺山及平原具關鍵地位之森林、農田、濕地等重要生態系,鼓勵民眾採取對瀕危物種族群及重要棲地保護有利的作為,以棲地為保育標的,並鼓勵進一步主動營造有利生物多樣性、重要物種生存或復育之棲地環境。本給付為「生態薪水」之概念,透過給予友善環境的生產者獎勵津貼,以鼓勵農民良善管理土地,維護農田生態系持續提供多樣且優質的生態系統服務。
三、給付對象與計畫地區:
(一)水梯田:吉安鄉、壽豐鄉、豐濱鄉、卓溪鄉及富里鄉。
(二)水田:吉安鄉、壽豐鄉、卓溪鄉及富里鄉。
四、給付類別:棲地維護給付、棲地營造給付及棲地成效給付,共3種。
五、給付條件及給付基準:
(一)棲地維護給付:
1.給付條件:田區維持終年蓄湛水狀態,且全期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毒餌、非友善的防治網,並符合農藥安全檢出規範。
2.給付基準:水梯田每公頃3萬元,水田每公頃2萬元。
(二)棲地營造給付:
1.給付條件:依不同棲地型態,農友落實「生產地景保全」以及「自然資源活用」2 類別相關工作,前者例如草生田埂、生態溝、田埂加寬、補植適地原生種複層林等棲地改善,後者例如每周進行棲地動植物生態觀察紀錄連續達4個月以上等。
2.給付基準:「生態地景保全」及「自然資源活用」每人最高各1萬元。
(三)棲地成效給付:
1.給付條件:申請人配合棲地營造執行生態觀察紀錄,經專業鑑識於田區發現3種國家易危等級以上之瀕危植物,可領取「植物保育成效」獎勵金;發現3種以上保育類野生動物,可領取「動物保育成效」獎勵金。
2.給付基準:「植物保育成效」及「動物保育成效」每人最高各1萬元。
六、申請資格:
(一)位於本方案實施範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水梯田、水田。
(二)田區需有實際耕種及農業生產。
(三)每案申請之相連土地面積至少 0.1 公頃以上,上限5公頃。
(四)土地之用地別以農牧用地為限,或為其他合法農業使用地目。
(五)棲地維護給付依每案申請之土地面積比例核算。相同申請範圍已領有林務局獎勵造林、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之生產環境維護、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或其他相同性質之補貼者,不得重複請領本項獎勵金。
(六)獲得棲地維護給付或上條所載其他相同性質之補貼者,始得請領棲地營造給付與棲地成效給付。
(七)申請人資格:
1.實際耕作農民(包含地主、承租人、他項權利人等):
(1)如所申請土地為多人共同持有,須檢附全部共同持分人簽名。
(2)如僅申請申請人分管之土地範圍,須檢附切結書及土地分管圖。
(3)承租人須檢附租約影本。
(4)他項權利關係人須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倘為多人持有,須附全部共同持分人簽名或切結書及土地分管圖。
2.農業、 社會企業機構。
3.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農業團體、農場、畜牧場、水產養殖場。
4.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基金會。
七、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29日止。
八、申請方式: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郵寄至本府委託執行廠商「洄瀾風生態有限公司」,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民一街14號,或撥連絡電話:03-8333626洽詢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