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徵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一、職稱: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職等:相當5職等,薪點280,月薪35,532。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
五、工作內容:
(一)農產品運銷輔導與管理業務。
(二)花蓮縣農業發展相關業務。
(三)長官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役)。
(二)熟悉花蓮縣農業環境。
(三)身體健康具工作熱忱,且能勝任獨立下鄉辦理農業發展相關工作。
(四)審查分數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
(五)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八、遴聘方式:
(一)應備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收件期限:於108年9月9日17時30分前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農產運銷科收(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農業處農產運銷科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三)履歷、書面資料符合資格條件者,經業務單位視實際需要初審後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取者文件資料恕不退件。
(四)錄取名單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九、聯絡電話:(03)8227171#507、508,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