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
徵才公告
一、職稱:臨時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工作地點: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
四、工作內容:
(一)協辦工程施工查核業務(屬外勤業務)
(二)協辦採購招標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月支報酬:臨時人員月支薪酬每月新臺幣2萬5250元。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辦公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
八、遴聘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及自傳,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臨時人員。
(二)面試時間、地點:111年1月13日(星期四)16:00於本府二樓開標室
(三)錄取名單,由行政暨研考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府網站。
九、報名截止時間、地點: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2日(星期三)10:00止,一律掛號郵寄至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以郵戳為憑)。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7171分機230 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