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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甄選約用人員

  •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名額:1名 三、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者。(須具備報考社會工作師資格者)。 (二)使用電腦能力: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 (三) 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四) 工作經驗: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工作項目:辦理本府105年度「推動社區福利化服務」等相關業務。 五、僱用期間:10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月支薪點:280薪點,新臺幣3萬3,908元。 七、工作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八、有效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九、報名方式及應徵文件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