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注意事項:
【報到→身分證件審查→抽籤→說明】
1.報到時間:應考人或其委託人應於6月25日12時30分至13時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放棄資格。若委託代為辦理報到者,受委託人需持委託書 (如附件一委託書) ,但本人應於複審進行前十分鐘(13時20分)抵達試場,經三次唱名未到自願棄權。
2.報到地點:花蓮縣宜昌國民中學3F考生休息室。(如附件二場地配置圖)
3.報到程序:
(1)身分證件審查:應考人攜帶身分證件(健保卡、身分證或護照等得證明為本人身分者)接受審查,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僅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2)抽籤:於報到時抽籤決定各應考人進場序號。
(3)試場規則說明:於13時整辦理面試分組與試場位置介紹等。
4.每場次考試前將由考場工作人員唱名後,統一帶往試場,若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5.複試分為英語問答、適應力評估及才藝評分三個部分,共5個試場(如附件二場地配置圖),除才藝評分場次每人每次3分鐘外,其餘場次每場次3-4人進行集體面試,每次30分鐘。
二、入選複審名單:(依考生姓名筆劃排列,詳細資料請參考附件)
方○欣
田○○堂
何○庭
吳○樺
吳○綸
呂○瀚
李○妮
李○嘉
阮○玲
林○妤
林○竹
紀○岫
范○揚
徐○雅
常○德
張○
許○柔
陳○仁
游○嫺
黃○婷
葉○文
歐○筠
潘○璇
鄭○文
盧○
謝○霖
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