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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交通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9日生效。」

  • 資料來源:建設處交通科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
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
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
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9日生效。
業經交通部部於110年5月19日以交航字第1105006414號公告發布,
公告影本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