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徵聘工讀生1名
1.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2.職 稱:工讀生
3.名 額:1名
4.工作內容:
(1)辦理圖書管理、通閱服務及輪值服務台相關業務,需配合夜間及星期假日輪值班。
(2)辦理圖書館藏維護、整架及區域資源中心環境整理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辦公地點:花蓮縣文化局圖書館。
6.每月薪資:月薪24,000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7.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8.公告時間:110年5月28日(星期五)至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5點30分以前截止收件。
9.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個人電腦應用能力。
(3)有耐心、配合度佳及溝通協調良好尤佳。
(4)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10.應徵方式:
(1)應備文件: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工讀生」。
(2)收件期限: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呂小姐收(地址:花蓮市文復路6號,電話:03-8227121分機154)。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11.備註:
(1)本局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面試時間。
(2)面試時間:另行公告。
(3)地點:花蓮縣文化局文化電影院。
(4)錄取標準:總成績75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