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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甄選科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公告

  • 資料來源:教育處教育設施科

 

  •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設施科
  • 職    稱: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每月新臺幣3萬5,532元。
  • 名    額: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
  • 工作項目內容:辦理教育設施科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僱用期限:
  1. 本職務係本府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9年10月1日止(以被代理人實際留職停薪日期為準)。
  2. 如僱用期滿或遇被代理人提前復職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 資格條件:
  1. 具原住民身份者得優先錄取。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3. 具教育相關經歷者尤佳。
  4.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詳如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式3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送)至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
  •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止
  1. 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2. 經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聯絡電話 (03)8462860#309 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