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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甄選約用人員1名

  • 資料來源:教育處

  •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設施科。
  • 職    稱:約用人員。
  •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每月新臺幣約3萬4,916元。
  • 名    額: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
  • 工作項目內容:辦理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教育設施科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 (110年7月1日之後)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資格條件:
  1. 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以具教育行政或工務行政等工作經驗,或具工程專業背景且有實務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3.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 遴聘方式:
  1. 應備文件:1.履歷表(格式請參閱附件)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相關工作經驗佐證文件影本(無則免付) 1式3份。
  2. 應備文件符合資格條件及機關需求者,經業務單位視實際需要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經錄取者文件資料恕不退件。
  3.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 收件期限及相關說明:請於110年6月18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03-8462860分機310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