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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營建產業共渡疫情難關 建造執照建築期限延長兩年

新冠疫情衝擊全國營建業,造成營造業物料及人力短缺,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縣長徐榛蔚體恤全縣營建產業深受影響,要求本府建設處研議紓困方案,決定今年領得建造執照建築期限准予延長兩年,預估約一千件以上建造執照案受惠,盡速幫助營建產業渡過難關。
 
花蓮縣政府依據建築法第五十三條第三項及花蓮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即日起,本府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或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09年12月31日,其建造執照仍屬有效者,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兩年,且無須另行申請。
 
建設處指出,營建業被譽為產業火車頭,為全縣經濟發展重要命脈,不僅提供勞工就業機會,也與裝修業、房仲業及物業管理等產業連結。此項紓困方案估計一千件以上建造執照受惠,期使營建業者更充分時間完成建築工程,在防疫期間渡過難關,帶動相關產業經濟回升,振興本縣營建產業經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