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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甄選 「109年度新住民子女教育行政人力計畫」約用人員公告

  •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職務列等:薪點280,薪資34,916元/月 (均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後續進用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及本府考核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數:
  (一) 正取1名,備取1名。
  (二) 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備取時間2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五、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六、資格條件(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七、工作項目內容:辦理本縣新住民及其子女相關業務、其他交辦事項。
八、僱用期間:自進用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9年9月30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十、報名方式:
  (一) 本次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以限時掛號郵寄個人履歷表及簡要自傳(如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式3份。
  (二) 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證件不足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三) 郵寄地點:970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收件人請寫「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收,並註明:「甄選109年度新住民子女教育行政人力計畫」字樣。
  (四) 聯絡電話:(03) 8462860#273林小姐。
十一、甄選方式:
  (一) 初審:審查報名應繳文件是否符合報名資格,並視需求通知參加面試。
  (二) 面試:佔100%。內容包括:儀表及溝通表達能力、專業知能(工作經歷、著作論述、專業領域、證照等)、工作態度及期許(應徴動機生涯規劃對組織之期許配合度等)及其他優異表現或特色等。
  (三) 面試時間/地點:電話通知。
十二、錄取公告:
  (一) 錄取通知:經本府核定後以電話通知辦理報到事宜,並於花蓮縣政府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二) 錄取報到時應繳驗報名證件正本,如有不符報名資格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面試時應遵守規則,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棄權。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