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展覽時間:自108年12月24日至109年1月22日止,共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計畫書圖分置於本府建設處、秀林鄉公所公告欄。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檢附繪有建議變更內容、意見、相關位置及土地登記簿謄本,向秀林鄉公所或本府提出意見,俾便提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酌。
四、為落實都市計畫功能,促使民眾能瞭解變更都市計畫內容,並充分表達意見,訂於108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秀林鄉公所2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五、說明會內容:
1、由提案單位人員說明本變更案之變更過程及內容。
2、居民意見表達及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