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校車管理要點。 公告事項: 壹、甄選結果: 校車司機:(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正取:王琦 貳、正取者,請於109年8月26日上午10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大頭照電子檔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