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花蓮縣政府內陞秘書(簡任)1名

  • 資料來源:社會暨新聞處

職缺單位:本府 職  稱:秘書 職  系:一般行政 職務列等:簡任第10職等 名  額:1名 資格條件:本府現職秘書、副處長具一般行政職系簡任任用資格者。 登記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月5日止 備  註:本府符合內陞資格人員將由人事處以電腦資料篩選後通知,如於104年1月5日仍未接獲通知請與承辦人員(黃小姐)聯絡 聯絡電話:分機3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