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甄選「約用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1名。
四、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五、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
(二)高中或高中職畢業,並具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尤佳。
六、工作項目內容:協助辦理高爾夫球場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詳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式3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送)至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並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八、工作時間:自進用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九、待 遇:薪點280。
十、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6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連絡電話:03-8462860#359薛小姐)
十一、甄選方式: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將擇優通知甄試。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一) 甄選面試地點:本處一樓貴賓室。
(二) 甄選面試日期及時間:111年4月28日下午2時。
十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名單由本府正式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