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甄選公告
-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 職 稱: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每月新臺幣3萬6,932元。
- 名 額: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
- 工作項目內容:辦理特殊及幼兒教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考試-地特四等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預計112年3月底分發)
- 資格條件:
- 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實務經驗者。
- 具幼兒教育相關經歷者尤佳。
-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 男性應試者,請檢附兵役證明或免役證明
-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詳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式3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送)至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聯絡電話 (03)8462860#259 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