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會徵組員1名(1090115)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會
二、職 稱:組員
三、職 系:綜合行政職系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啟模里五權街5號
七、工作項目:辦理本會綜合行政職系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人員具有委任第3職等以上一般
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及其
他相關法規限制調任情形者。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21日止。
十、聯絡方式:
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現職派令(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5.最近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各1份(均請以A4格式印製,以上資料請用影本,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異」並簽名蓋章),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會(地址同工作地點)(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882150,聯絡人:潘淑媛。
備註:
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
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
機關辦理。
二、報名者於信封【註記:應徵組員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