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
二、職 稱:書記
三、職 系:戶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五、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六、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七、資格條件:具有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八、聯絡方式: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書記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楊小姐(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1794)。(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僅需檢附基本資料、考試、任免銓審、考績及自傳,免附訓練進修資料)(二)考試及格證書(三)畢業證書(四)現職派令(五)銓敘部審定函(六)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七)切結書(如附件或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各一份。(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22日止
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