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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徵約僱人員公告

  • 資料來源:客家事務處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徵約僱人員公告
一、職  稱:約僱人員
二、職    等:相當三等,薪點220
三、名  額:1 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
                     (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
五、工作內容:辦理民俗藝術科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及格人員報到前一天止。
七、資格條件:
(ㄧ)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四)性別不拘,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八、報名方式: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
       (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 通知亦不退件。
 (三) 聯絡電話:03-8527843#120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