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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內陞教育行政職系副處長1名1080906

  •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職缺單位:本府教育處
職  稱:副處長
職  系:教育行政
職務列等: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名  額:1名
資格條件:本府現職科長具薦任第9職等以上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登記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11日下午5時30分止
備  註:本府符合內陞資格人員將由人事處以電腦資料篩選後通知,如於108年9月10 日仍未接獲通知請與承辦人員(顏湘芸)聯絡;惟經通知未於期限內填寫並繳還陞遷意願通知書者,視同放棄。
聯絡電話:分機3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