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4月17日府建計字第1090069223A號公告、都市計畫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展覽期間:30天(自中華民國109年4月20日至109年5月20日止)。 三、展覽地點:計畫書圖分置於本府建設處、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花蓮縣豐濱鄉公所公告欄。 四、為使民眾更加瞭解都市計畫變更內容,茲訂於109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磯崎海洋學習中心(舊磯崎國小)舉辦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