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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徵約用人員1名

  • 資料來源:農業處農產運銷科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徵約用人員1名

  • 職稱:約用人員
  • 職等: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月)
  • 名額: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有機農業促進專案辦公室
  •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有機農業推廣相關業務。
(二) 辦理有機農業論壇。
(三) 辦理有機農業促進法、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違規裁處案。
(四) 推動便當業者、飯店、餐廳、醫護或社福單位使用花蓮有機食材。
(五) 參與有機農業國際組織及推動國際組織在地種源保種。
(六) 輔導有機智慧農業生產及行銷示範場域。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雇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自進用日起試用3個月,合格者正式錄用。
  •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止尤佳。
(二) 具汽車駕照、駕駛技巧熟捻。
  • 遴選方式: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有機農業促進專案辦公室收(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農業處農產運銷科約用人員。
(二) 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錄取名單,經由農業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4日(星期四)止。
  • 聯絡電話:03-823-5297
備註:
  1. 本案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得視必要擇優電話通知面試。
  2. 本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