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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研考處 徵才公告(延長公告期限)

  • 資料來源:行政暨研考處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名額:正取1備取2

三、工作地點: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

四、工作內容:

(一)協辦工程施工查核業務(屬外勤業務)

(二)協辦採購稽核相關業務

(三)協辦採購招標開標決標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月支報酬:約僱人員薪點依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或雇員薪點標準表5280薪點約新台幣36,932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熟悉辦公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

八、遴聘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及自傳,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約僱人員。

(二)面試時間地點11183(星期三)15:00於本府二樓開標室

(三)錄取名單,由行政暨研考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府網站。

九、報名截止時間地點:自即日起至11181(星期一)17:00

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7171分機230 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