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
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及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系統。
(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具汽、機車駕照者優先。
(五)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
每月薪資:薪點為250薪點,每月新台幣3萬2,425元整。
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歴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
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及相關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
郵寄或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市海岸路17號(花蓮縣青年發展中心),並於信封上註明「應
徵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約用人員」。
-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
-
報名收件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24日(星期五)(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
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
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2.報名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第二階段:擇優面試
1.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2.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3.地點: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花蓮市海岸路17號)。
-
聯絡電話:03-8221316,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