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二、職 稱:課員
三、職 系:經建行政職系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項目:辦理本鄉原住民農業發展計畫、推動農業休閒及民宿輔導等業務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經建行政職系,具有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調任情形者。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6日止。
九、聯絡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最近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請用影本,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異」並簽名蓋章),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花蓮縣卓溪鄉公所人事管理員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883118轉120 古嘉偉。
備註: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