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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徵辦事員職代約僱人員1名

  • 資料來源: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徵辦事員職代約僱人員1名
一、職  稱:約僱人員
二、職       等:相當五等,薪點280(約新台幣36,932元/月)
三、名  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五、工作內容:辦理辦公廳舍維護管理及相關工程或勞務採購、設施設備採購等、
                        廁所及縣府周遭環境清消維護等採購、縣府中元普渡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身心健康、操守良好並具備汽車駕駛執照,熟稔駕駛技巧。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等。
(四)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五)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六)具有擬工作內容相關經驗者尤佳。
(七)具原住民身份優先。
八、遴聘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汽車駕駛執照影本、相關工作證照、經驗
          等證明文件,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17號,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
          考處庶務科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暨研考處職代約僱
           人員。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本案甄選以視訊面試為原則,必要時另擇期面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怒不另行通知,
           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單,由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五)花蓮縣政府網站。 聯絡電話:03-8236111黎小姐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0日止(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