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單位:本府民政處 職 稱:科員 職 系:一般民政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1名 資格條件:本府現職辦事員、助理管理師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登記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16日下午5時30分止 備 註: 本府符合內陞資格人員將由人事處以電腦資料篩選後通知,如於108年12月15日仍未接獲通知請與承辦人員(顏湘芸)聯絡;惟經通知未於期限內填寫並繳還陞遷意願通 知書者,視同放棄。 聯絡電話:分機3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