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機關(單位)109年度所提各項歲入追加減預算,請至CBA系統(http://163.29.131.167/tavf/)繕打,並於6月3前於系統產出歲入來源別預算表」及「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與預算明細表」(雙面列印),核章後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如核定函文)各2份,以機關為單位(府內單位以處為單位)逕送本府財政處審查。
二、登錄各項歲入追加減預算時,請於「說明」欄位註明上級機關核准文號、法令依據、編造單位科室別及歲出計畫編碼【例如內政部營建署109年0月00日00字第00000號函核定○○○計畫(都市計畫科)(建都01)】,俾利審查。
三、預算金額請編列至千元,倘有增列或減列情形,請加註「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增列預算000元或減列預算000元」字樣。
四、另請各機關(單位)將旨揭表件檔案格式輸出,並mail至承辦人信箱(uld5386@hl.gov.tw)或以公務即時通傳送,俾利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