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徵約用(計畫人員)1名

  • 資料來源:花蓮縣政府民政處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民政處
二、職  稱:計畫人員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民政處
五、報酬:月薪約新台幣34,916元(約用人員280薪點)。
六、僱用期限:自109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獨立作業及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者。
(三)具英文能力者佳。
(四)性別不拘,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五)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八、工作內容:協助辦理花東基金補助「花蓮縣推動姊妹巿及友好城巿交流發展計畫」專案執行、管考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九、遴聘方式: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紙本寄花蓮市府後路6號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計畫人員職缺」。
(二)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由本府民政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十、報名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109年6月19 日(星期 五)止 。
十一、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1363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