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二、職 稱:人事室主任
三、職 系:人事行政職系
四、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辦公地點:如職缺機關
六、名 額:1名
七、資格條件:具有薦任第6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17日止。
九、備 註: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切結書(如附件或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依序裝訂成冊,寄至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人事處(專員室),(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人事室主任」)。
(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聯絡電話:03-8227171#308
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