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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辦理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

轉知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以勞動條2字第1100130945號令修正發布「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辦理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第4點、第5點、第6點,檢送「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辦理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第4點、第5點、第6點修正規定」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