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甄選約聘人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第2次甄選公告
-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 職稱:約聘人員-社工
- 職務列等:
- 碩士學位:6等328薪點,每月新臺幣41,524元整。
- 學士學位:6等312薪點,每月新臺幣39,530元整。
- 協助本縣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工作,辦理身心障礙幼兒及學齡特殊兒童之個案管理工作,提供各校教師及家長諮詢及轉介服務。
- 協助全縣專業團隊的運作,有效結合社會資源,支援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並支援特殊教育業務。
- 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 僱用期限: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資格條件: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 具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士學位以上之專業人員。
- 具有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社工專業人員證照。
- 具社會工作熱忱及協調聯繫能力者。
- 具小客車駕駛執照、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由佳。
- 未具或喪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履歷、學歷證明、特殊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1式3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送)至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五)下午5時30分止。
- 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面試時間將另行個別通知。
聯絡電話:03-8462860轉分機256特幼科(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