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設施科
- 職 稱: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每月新臺幣3萬5,532元。
- 名 額:1名
- 工作地點:花蓮縣
- 工作項目內容:辦理教育設施科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0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分發)
- 資格條件:
- 具原住民身份者得優先錄取。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詳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式3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送)至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
-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30分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履歷一律不退件)聯絡電話 (03)8462860#310 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