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9月24日府建計字第1090186123A號公告、都市計畫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展覽期間:30天(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至109年10月25日止)。 三、展覽地點:計畫書圖分置於本府建設處及原住民行政處、花蓮縣豐濱鄉公所公告欄。 四、為使民眾更加瞭解都市計畫變更內容,茲訂於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磯崎海洋學習中心(舊磯崎國小)舉辦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