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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職安署訂於109年6月3日假花蓮縣勞工育樂中心辦理「109年勞工健康服務專業知能與實務分享研討會」,名額有限,敬請及早報名!

  • 資料來源:社會處勞資科

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109    年勞工健康服務專業知能與實務分享研討會
一、 活動目的:
為使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瞭解推動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之價值與實務作法, 特邀請國內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分享勞工健康服務推動實務經驗,以提升職場推動相關措 施之專業知能,強化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建立安全與健康之職場環境。
二、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三、 執行單位:
北區、中區及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四、 參加對象:
1. 初階課程:適合辦理勞工健康服務相關經驗未滿 2 年之職業安全衛生、勞工健康服務醫 護等相關人員。
2. 進階課程:適合辦理勞工健康服務相關經驗滿 2 年以上之職業安全衛生、勞工健康服務 醫護等相關人員。
五、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初階場次

 
場次 日期 地點 報名
人數
執行單位
花蓮 6/3 (三) 花蓮勞工育樂中心一樓大禮堂
花蓮縣花蓮市富安路 199 號
 
33
北區勞工健康
服務中心
嘉義 6/18
(四)
嘉義產業創新研發中心三樓中型會議室
嘉義市西區博愛路二段 569 號
 
33
南區勞工健康
服務中心
雲林 7/8 (三) 雲林勞工育樂中心 大禮堂
雲林縣斗六市嘉新路 222 號
 
33
中區勞工健康
服務中心
 
2. 進階場次
 
場次 日期 地點 報名
人數
執行單位
台北 6/12
(五)
台北教師會館 B1 001 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15 號
 
33
北區勞工健康
服務中心
台南 6/15
(一)
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綜合教室
臺南市南區南門路 261 號
 
33
 
南區勞工健康 服務中心
高雄 6/19
(五)
高雄市勞工局 5 樓簡報室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 6 號
 
40
新竹 6/24
(三)
TOWEKNOW 新竹商務中心教室 A
新竹市東區勝利路 126 號 2 樓
 
33
北區勞工健康
服務中心
苗栗 7/2 (四) 苗栗台灣安全衛生協會 4 樓教室
苗栗縣竹南鎮福德路 1 號
 
33
中區勞工健康
服務中心
 
台中 7/10
(五)
臺中市精密園區勞工聯合服務中心 4F 簡報室
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 26 號
 
33
 

時程表
時間 課程 講師
08:40~08:55 報到
 
08:55~09:00
主辦單位致詞 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9:00~10:30
 
臨場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角色功 能與工作內容 (中小企業勞工健康服務規劃分享)
6/3    佳鑫健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鄭尹雯護理師
6/18 祥全職業健康顧問有限公司 郭伊珊 主任
7/8    祥全職業健康顧問有限公司 高鈺晴 護理師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
 
勞工健康服務實務分享-製造業
6/3    花蓮慈濟醫院 劉鴻文醫師
6/18 麻豆新樓醫院 趙俐雯護理師
7/8    萬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林岱誼管理師
12:10~13:10 午餐
 
13:10~14:40
 
由定期健康檢查把關勞工健康
6/3    臺北榮民總醫院 林純吉醫師
6/18 嘉義基督教醫院 湯先秦醫師
7/8    嘉義聖馬爾定醫院 吳偉涵醫師
14:40~14:50 休息
 
14:50~16:20
職醫可以為公司做些什麼?
(醫師臨場服務實務分享)
6/3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 黃百粲醫師
6/18、7/08 臺中榮民總醫院 詹毓哲醫師
16:20~ 賦歸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 109 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 時起至各場次活動前 3 日止或額 滿截止,活動開始前 3-5 日會以 E-mail 發出通知。
2. 參加對象以不重複報名初/進階課程為原則,執行單位保留篩選報名人數之權利。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qdkqkN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 開課前 3-5 日將以 E-mail 方式通知上課訊息,報名時請留下有效 mail。
2. 在職教育學分或時數:全程參與本活動各該場次之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勞工健康保 護規則第 8 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職場健康管理實 務類時數;具醫護人員資格者,另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 生福利部認可之醫護團體申請積分採認;具公務人員身分者,將另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 習時數;上述時數另依認證單位核可時數為準。
3. 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 遲到或早退 15 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4.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 為主,並請關注報名網址之最新消息確認開課情形,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變化。
5. 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由於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之疫情,為避免受訓學員於密閉訓練場所,因飛沫或接觸 感染增加傳染風險,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 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於國內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以確保自身健康。
6. 敬請配合佩戴口罩,報到時依序量體溫確認無發燒後(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 適者,執行單位有權拒絕入場參加活動),再以酒精消毒雙手後進入教室,並請各位學 員注意自身之健康狀況,進出教室與用餐前後確實清潔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