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具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證書並具社會工作熱忱及協調聯繫能力者,另具小客車駕駛執照、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尤佳。
二、工作項目及待遇:
(一)工作內容:
1.協助本縣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工作,辦理身心障礙幼兒及學齡特殊兒童之個案管理工作,提供各校教師及家長諮詢
及轉介服務。
2.協助全縣專業團隊的運作,有效結合社會資源,支援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並支援特殊教育業務。
(二)工作時間:自108年5月17日起。
(三)工作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四)職缺待遇:344薪點(薪資約新臺幣42,277元)。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履歷、學歷證明、特殊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影本(含物
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1式3份,於報名截止日前,
逕寄至:970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二)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5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
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四、面試時間將另行個別通知。
五、聯絡電話:03-8462860轉分機256特殊及幼兒教育科(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