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徵聘約用人員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
報名期間:自109年2月27日至109年3月6日止
資格條件:大專以上土木、水利、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名額:正取1名(另得擇優備取2名)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意者請將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3月6日前以掛號郵寄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下水道科收),逾期不受理,符合資格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本府將視工作表現及經費補助情形酌予續聘)
3、待遇:支給報酬 280薪點 (約新台幣34900元整)
4、附註:本職務係屬不定期契約進用,僱用原因消失時,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聯絡電話:038239082 褚有倫
如有備取
一、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備取時間3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