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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徵約僱人員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徵約僱人員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職等:相當五等,薪點280

三、名額:正取1名,得視情況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

五、工作內容: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半年以上者尤
佳。

(三)具原住民身分優先。
(四)具汽、機車駕照者。
(五)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
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國籍法第20條)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情事者。
(七)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八、遴聘方式:

(一)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簡要自述,如具原住民族身分,請併附證件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

報名截止時間前親送或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張

科長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約僱人員。

(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經由行政暨研考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九、報名截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收件截止日,非以郵戳為憑)。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5701,張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