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職 稱:辦事員
職 系:綜合行政
名 額:正取1名;候補1名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原住民行政處綜合行政職系A680221)
資格條件: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1日止
工作內容:
- 辦理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 註: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 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 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上傳照片、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之人員,必要時得由原住民行政處辦理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請務必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下載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111年5月11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aru@hl.gov.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