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徵約用人員1名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職等:薪點280、月薪36,316元整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
五、工作內容:推動縣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七、資格條件:
(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2.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
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網路操能力。
(三)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職,並能配合單位需 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四)具備汽、機車駕照。
八、遴聘方式:
(一)請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敘部全球資訊網/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人員履歷表-簡
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001花蓮
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彭科長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信封請
註明:應徵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約用人員。
(二)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經由行政暨研考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 網站。
九、報名截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9日17:30止 (收件截止日,非以郵戳為憑)。
十、聯络電話及人員:03-8225701,彭科長